一、黑龙江省出台玉米大豆补贴政策新产玉米每吨补元大豆每吨补元
为深入推进玉米及大豆收储制度改革,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入市,促进黑龙江省玉米深加工、饲料加工及大豆加工产业健康发展,省政府决定对省内玉米深加工、饲料加工及大豆加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收购加工年省内新产玉米、大豆给予补贴。经省政府同意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(节选):
补贴对象和标准
(一)补贴对象。生产经营地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,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,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,就地采购、自建仓储设施的玉米、饲料和大豆加工企业。具体为:
1.具备年加工能力10万吨以上,以玉米为主要原料的淀粉类及酒精类玉米深加工企业。
2.年实际饲料产量5万吨以上配合饲料企业。
3.具备年处理大豆能力吨以上食品及副食酿造大豆加工企业。具体包括以大豆为主要原料的食品加工企业,含熟制大豆、豆粉、豆浆、豆腐、豆腐脑、豆腐干、腌渍豆腐、腐皮、腐竹、膨化豆制品、发酵豆制品、以大豆为原料制取的大豆蛋白、毛豆制品加工企业以及上述13类以外的大豆食品,如黄豆芽、豆沙等加工企业。不含单一以大豆油脂、豆粕、豆饼为产成品的加工企业。
(二)补贴执行期及补贴标准。纳入补贴范围企业在年3月23日至年4月30日期间收购入库,并于6月30日前加工的年省内新产玉米(标准水分)给予每吨元、大豆(标准水分)给予每吨元补贴。
申报详情点击底部:“阅读原文”
二、黑龙江省新增耕地轮作试点万亩有意向的农民快报名
今年黑龙江省新增的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正在推进实施,试点采取农民自愿申报,不搞一刀切。有参加试点意愿的农民,请尽快与当地农业部门联系,否则错过申报时间将失去今年参加试点的机会。
据介绍,日前农业部、财政部下发通知,今年黑龙江省新增耕地轮作试点面积万亩(其中农垦万亩),水稻休耕试点面积万亩(其中农垦40万亩)。耕地轮作试点预计每亩补助元,水稻休耕试点每亩补助元。按照试点工作要求,旱田轮作试点地块一定三年不变,首先合法耕地,前茬(年)种植作物为玉米,能够提供田块四至信息,便于采用遥感技术对试点情况进行监测。试点地块优先选择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完成或即将颁证的,鼓励以乡村为单位,集中连片推进。提倡采取“三三”轮作,不具备“三三”轮作条件的,也可以采取“二二”轮作。
参加试点的农户要与乡镇政府签定一份为期三年的轮作协议。水稻休耕试点鼓励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,集中连片推进。协议一年一签,可以在同一区域内动态调整。试点地块为水田,合法耕地,优先选择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完成或即将颁证的地块。
参考来源:黑龙江省粮食局、黑龙江省政府网
来源:转载自农管家官微
编辑:裴逊奇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